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,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》(陕财监〔2011〕1号)要求,我厅将组织对省本级部分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重点检查,同时对省内部分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重点检查。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:
一、被检查单位名单
(一)会计信息质量检查:
1、陕西延长石油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单位;
2、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;
3、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。
(二)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:
1、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、陕西德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3、汉中四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;
4、汉中同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;
5、陕西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6、榆林神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;
7、榆林神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;
8、陕西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9、陕西嘉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0、陕西华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1、陕西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2、陕西秦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3、陕西国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4、陕西三秦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;
15、西安长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6、陕西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7、陕西中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8、陕西恒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19、陕西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0、陕西银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1、陕西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2、陕西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3、西安泾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4、陕西新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;
25、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26、陕西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27、陕西博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28、陕西裕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29、陕西瑞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30、陕西中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;
31、陕西唐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;
32、陕西长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;
33、陕西华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;
34、陕西天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。
二、检查的重点内容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》、《财政检查工作办法》、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,检查重点为:
(一)会计信息质量检查: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,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,是否存在会计造假,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,以及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、虚报预算支出、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
(二)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: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,及时修订审计规程,是否能有效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,审计计划、审计方法、审计结论是否合理、恰当,常规审计程序是否落实到位,有无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,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网上报备工作,有无漏报、瞒报和误报等现象,事务所内部管理、人员资质等情况。
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10年度的会计资料、审计业务为主,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陕西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一处,地址:西安市莲湖区双仁府街99号,邮编:710002。
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联系人:赵虎,电话:029-68936462。
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联系人:王拥军,电话:029-68936461。
陕西省财政厅
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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